门诊统筹的支付范围有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物两大类。诊疗项目包括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共计15项。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类别的药品均可纳入门诊统筹的支付范围。另外,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
1】在职职工:按照社保缴费基数2%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里面,即个人缴纳医保费用的部分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而是进入医保统筹基金账户。
【2】退休人员:统筹地区改革当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划账基数,划账比例为2%左右,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划入标准。比如盘锦、朝阳、葫芦岛都是按照65元/月的标准定额划入;大连市划入标准为80元/月;营口划入标准为62元/月;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按照60元/月标准划入。沈阳市按照2022年月均养老金的2%划入。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二、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