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there or be square"是一句常用的英语口语表达,意思是"要么到场,要么就别来"。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60 年代的美国,当时这个表达常用于邀请人们参加派对或活动。
据说这个表达最初来自于美国的学生文化,其中"square"这个词被用来形容那些不够时髦或不够酷的人。因此,如果你不去参加派对或活动,你就会被认为是"square",也就是不够时髦或不够酷的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表达逐渐成为了一种普遍的口语表达,用于各种场合,不仅仅局限于派对或活动。它的意思也逐渐演变为"要么参与,要么就别管"或"要么接受,要么就放弃"的意思。
1. 当主语是表示人的名词时,be famous for表示“以某种知识 、技能 、作品或特征而出名”,例如:Einstein was famous for his Theory of Relativity. 意思是“爱因斯坦以他的相对论而著名.”
2. 当主语是地点名词时,be famous for 表示“以某种特点或者产品而出名”,例如:Scotland has many lakes and mountains, and is famous for its beautiful countryside. 意思是“苏格兰有许多湖泊和山脉,并以其乡村美景著称.”
3. 当主语是事物名词时,be famous for表示“以其内容 、特征 、价值等而被人所知”,例如:This grammar book is famous for its practical usage.意思是“这本语法书以其实用性而被人所知.”
4. be famous for后的介词是主语的所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