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员办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员工,因到达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关系,需办理减员手续的。
二、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以下人员办理减退时应另行提供下列材料:
(1)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事业单位属市财政统发人员还应提供:市编办(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
(3)非正常户企业下的员工,个人办理停保的,需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说明单位情况及个人自行停保意愿,并签章确认;
(4)办理死亡减退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地税柜台或网站上办理减员手续。死亡人员减退需到柜台办理。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退休社保不够15年的人可以补缴社保,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需要在退休前申请补缴,且不能超过退休前5年的时间段。其次,补缴金额需要按照当时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金额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最后,补缴后可以按照新的社保标准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补缴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退休社保减员需要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办理。
因为社保机构是负责办理社保相关业务的部门,需要前往社保机构进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等证件,同时还需要填写一些表格和提交申请。
此外,办理期间也需要遵守一定的时间规定,及时进行办理,以确保能够及时减少社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