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一、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供身份证、医药费单据等材料。
2.基层工会初审。个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一并报上级工会,并留档备查。
3.区工会审核把关。区工会负责对基层上报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对照大病救助对象、大病救助标准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
4.市总工会拨款。各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汇总填写《职工会员大病救助汇总申请表》,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由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向各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拨付救助金。
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按每月2元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