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1978104号文件于1978年发布,是指中国政府发布的关于特殊工种保障的法律文件。其中特殊工种目录指的是特定领域的工种一览表,将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行业中需要特殊技能或面临安全危险的工种进行了分类。该目录规定了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工资、保险、休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旨在保障特殊工种从业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安全保障。经过多年发展和完善,特殊工种目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劳动保护法规,对于保障工人权益和促进劳动者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一、特殊工种目录: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