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凭医保卡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在异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医院和医保机构需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
2.居民办理要带上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者暂住证复印件。学生要带《学校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在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定项目或门诊指定慢性病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6个月内到广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超过1年未办理的不予支付。
广州医保异地就医不能直接使用卡里的余额。
不过,如果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在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省内的异地就医备案,另一种是跨省的异地就医备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广州参保人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的网页端来在线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服务大厅来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也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