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
2、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1.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储申请书》后,连同以下材料交国土储备交易中心:
(1)权属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使用权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无争议、无抵押、无法院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声明);
(3)地形现状图;
(4)主管部门意见。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市主管局与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研究意见
(5)国有土地收储申请书。
回答如下:如果土地有争议,可以联系以下部门:
1. 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地区,可以联系市、区、县、乡镇等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土地法规、权属等信息。
2. 土地登记部门:可以查询土地的登记状况,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3. 公安部门:如果土地被他人非法侵占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