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由驾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法行为已经导致驾驶人被扣分超过12分,就会被吊销驾驶证,对车辆所有权进行备案也无效。
因此,即使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由其它人承担的,只要驾驶人被扣分超过12分,就不能进行车辆所有权备案。建议所有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出现违法情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机动车的分扣完了,他人可以备案。用户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但请注意,一个驾驶证只能备案三辆机动车,而一辆机动车可以使用三个驾驶证来扣分。同时,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有一些规则需要遵守,例如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同一用户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含3辆)非本人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用户每天只能申请备案1辆非本人机动车;用户每个自然年最多申请5次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另外,替他人处理违章记录时,需要带上处理人的身份证、车主的身份证、车主的驾驶证和机动车的行驶证到当地的交管部门违章处理大厅或窗口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交管部门只是负责处理违章并作出处罚决定书,只有缴纳完罚款才算真正完成了违章处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划分标准如下: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