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的部分。
根据郑州医保规定,每月医保缴费个人承担的部分全部返还到医保卡个人账户,占缴费基数的2%,单位承担部分的一部分返还至个人医保账户,比例随着参保者年龄变化而调整,不满45岁的时,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合计返还比例为缴费的3%。
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一、单位划入标准
医保年度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部分,按下列标准分别计入:
1.在职职工
(1)3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75元;
(2)35至44岁的,计入标准为350元;
(3)4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525元。
2.退休人员
(1)退休至7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400元;(
(2)7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1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