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缓刑执行通知后,需携带该通知到司法局报到。报到后,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当事人再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定期按要求报到。
矫正结束后,司法局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此时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有悔罪表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认罪。认罪是悔罪的前提和基础,主要表现为自首和如实供述,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
2、悔改。积极救助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损失。必须要付出相应的行为,不是仅仅是认罪而已。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在大多数情况下,缓刑报到完后是不能立刻更改居住地的。一般情况下,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包括居住地限制等。但如果有非常必要的原因需要更改居住地,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改。此外,缓刑期间还需要定期报告和接受监管,必须保持良好表现和遵守规定,否则可能会影响更改居住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