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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门诊放疗报销比例
时间:2025-05-13 06:18:28
答案

门诊放疗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青岛门诊慢特病退休报销比例
答案

为:报销比例50%,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现行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5%。

青岛门诊看病医保怎么报销
答案

青岛门诊看病医保报销标准:

(1)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2)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均按100元负担

(3)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2、青岛医疗保险保险指南二: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1)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2)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3)学生儿童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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