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单独加一页公司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因此,公司信息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之一,可以单独加一页来详细说明公司的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应当在签订前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双方利益。在添加公司信息时,应当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虚假宣传或误导劳动者。同时,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协议,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劳动合同只有乙方签字,而甲方(用人单位)没有签字或盖章,那么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是不完整的,因此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甲方的签字或盖章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如果甲方未签字或盖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补签合同,以确保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甲方拒绝补签,乙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了确保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如果合同中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字或盖章,应当尽快补正,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员工下班后是否算工伤,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患职业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因此,员工在下班途中如果遭遇了交通事故,并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方,那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下班后发生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受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