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的婚恋嫁娶习俗,有强烈的地方色彩,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 据《韶山志》载:清末民国初,婚姻多是父母包办,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在完婚“挑头盖”前,一般未见过面。指腹为婚和童养媳现象亦较为严重,早婚相当普遍。虽然清代规定男 16岁,女 15岁为婚龄,民国时期男未
1 韶山有嫁女儿的风俗
2 嫁女儿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被看作是一件大事,因此在韶山,嫁女儿也是一个重要的仪式。
通常,嫁女儿要求必须在婚前给女儿准备好一定的财物,如衣服、首饰、被褥等,这些财物被称作“嫁妆”。
同时,嫁女儿时,要进行一系列的仪式,如“出门礼”、“进门礼”等,以示女儿千金之躯的身份和重要性。
3 韶山的嫁女儿风俗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家庭、婚姻、亲情等方面的重视,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之一。
不是,是一所从小学至高中的“一条龙”全日制农村学校。
韶山学校坐落在毛泽东故居西侧的张家山,前临韶河,背倚青山,校舍隐现于绿树丛中。校门门楼上有毛泽东亲笔题写的“韶山学校”四个大字。校园四季花香,常年鸟语,空气清新,环境幽雅,是青少年读书求知的好场所。
学校前身是1921年在毛氏宗祠创办的毛氏族校,由毛麓钟、毛简臣两位先生创建。195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在张家山兴建了新校舍。同年冬,毛泽东的堂兄兼私塾老师毛宇居受韶山人民委托上北京请毛泽东题写校名。